在加固行业内,结构胶的性能和寿命,是一个长期关注的话题。
结构胶在加固工程中,不是最大的占比部分,却对构件粘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因此,加固工程所使用的结构胶不但要有品质保障,而且需要通过长期使用性能检验。结构胶的长期使用性能一般包括耐湿热老化能力、耐热老化能力、耐冻融能力、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和应力作用能力。
那么,如何对这各类性能进行检验呢?
耐湿热老化能力的检验
检验条件:在50℃、95%RH环境中老化90d(B级胶为60d)
冷却至室温后,对试件进行钢对钢拉伸抗剪试验,与室温下短期试验结果相比,如抗剪强度降低率≤12%,则鉴定指标合格,即通过耐湿热老化能力的检验。
耐热老化能力的检验
检验条件:保持对Ⅰ类胶在(80±2)℃、Ⅱ类胶(95±2)℃、Ⅲ类胶(125±3)℃的温度环境
老化30d后以同温度进行钢对钢拉伸剪强度试验,与同温度10min短期试验结果相比,如抗剪强度降低率≤5%,则鉴定指标合格,即通过耐热老化能力的检验。
耐冻融能力的检验
检验条件:在-25℃35℃的冻融循环温度下,每次循环8h,经50次循环后
在室温下对试件进行钢对钢拉伸抗剪试验,与室温下短期试验结果相比,其抗剪强度降低率≤5%,则鉴定指标合格,即通过耐冻融能力的检验。
规范要求:对寒冷地区使用的结构胶,应通过耐冻融能力的检验。
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
检验条件:在(23±2)℃、(50±5)%RH环境中承受4.0MPa剪应力持续作用210d后
试件钢对钢拉伸抗剪试件不破坏,且蠕变的变形值小于0.4mm,即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。
规范要求: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结构胶,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。
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
检验条件:在室温下,以频率为20Hz、应力比为5:1.5、最大应力为4.0MPa的疲劳荷载下
对试件进行钢对钢拉伸抗剪试验,经200万次疲劳荷载作用后,试件不破坏,即通过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。
规范要求:对承受动荷载作用的结构胶,应通耐抗疲劳能力的检验。